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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 外贸企业改制中职工持股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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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3, 03:53 PM
  3.先行一步的我国外贸企业职工持股

  我国的外贸企业由于其所处的位置是由原来的垄断地位转向了适应市场经济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地位,因而在实践中是要面对一定的困难的。为了真正地解决这些困难,必须先了解这些困难,我国政府对此的举措以及目前我们取得的成就,现论述如下。

  3.1 国有外贸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面临的难题

  3.1.1.外部环境

  1)生存危机。在原有的计划经济条件下,我国的外贸企业几乎垄断全国的进出口业务,不搞实业,功能单一,出口货源由生产企业提供,按国家调拨计划收购出口,进口按国家下达计划代理客户进行。这种机制是缺乏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从总体来看,必然会消弱企业的活力和动力。改革开放后,由于越来越多的企业逐步取得外贸经营权,而专业的外贸公司也逐步走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道路,这使旧体制下竞争乏力的外贸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被动地位。由于缺乏适应市场、经营管理、抵御风险的能力,必将使其困难重重。

  2)由于国有外贸企业的进口额由过去的90%逐步下降到40%以下,同时外商投资的企业与拥有进口权的国有生产企业成为对外贸易的主要力量和新的增长点,民营、私营企业由于有机会获得自营进出口权,使国有外贸企业进出口业务量下降,企业的竞争力明显落后。

  3)市场恶性竞争。许多企业由于为了达到出口进口的目的,争市场、争客户、争货源,低价竞销使市场经营秩序处于混乱之中。

  3.1.2.内部环境

  1)企业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亏损日益加重,据了解1997年全国外经贸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达90%,个别省级及县级外贸企业,资产负债率达到甚至超过100%,企业亏损面全国平均57%,同时还有如呆坏帐,盲目投资等潜在因素。

  2)国有外贸企业失去活力和动力,资本,人才等经营要素不能进行市场配置,原有优势丧失,不适应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与激烈的国际竞争。归根到底是由于其转换经营机制缓慢所造成的。

  3)人才外流严重。由于企业效益不佳,很多人员外流,使企业处于不稳定之中。

  4)在企业的实业方面,虽然有很多项目,投了很多的资金,但由于没有经营管理的人才,没有真正的利益主体的关心,所以企业在竞争中不能处于有利地位。同时,在集团化方面,过去我们采用行政手段而不是市场手段组建企业集团。在综合商社的试点方面未能在产权层次上进行产权明晰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工作,因而很难经营好企业或者经营效果很差。

  3.2外贸企业改革的目标及外贸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工作的三个阶段

  3.2.1 我国外贸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总体目标

  我国外贸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党的十五大关于三年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积极稳妥地进行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外经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到本世纪末,争取每个省(自治区)都有自己的外经贸上市公司,外经贸比重大的省(自治区),要争取更多的外经贸上市公司,使全国外经贸上市公司的数量与外经贸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相适应;到本世纪末,要争取是绝大多数的外经贸企业完成以内部职工持股改制为重点的公司制改革工作,争取每年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企业完成改制工作;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制改革,争取在国有小型外贸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这一目标体现了外贸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具体步骤,为达到这一目标标明了前进的方向,这更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3.2.2 外贸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工作的三个阶段  

  目前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的企业已成为外经贸企业的一种重要的形式。截止1998年6月30日,内部职工持股企业约占全国独立核算外经贸企业总数的9%;股本总额为36亿元,约占全国外经贸企业实收资本总额的8.5%;持股职工5万人,约占全国外经贸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8%。内部职工持股企业中,职工股7.3亿元,占持股企业股本总额的20%,人均持股1.5 万元。

  3.3 我国外贸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实施情况

  3.3.1 河北轻工的成功

  河北轻工进出口公司1974年由国家注入资本金78万元,依靠银行贷款而发展起来的。从88年开始至95年告诉进出口总额达到7131万美元,职工300余人,已成为一个中等规模的专业外贸公司。但在1996年上半年,企业出现亏损,为此基于对以往奖金制度的种种弊端的深刻认识,公司主管人员提出了公司体制的根本性改革是以职工为利益主题的产权制度的改革,变产权单一的国有企业为职工持股,多元出资的股份制公司,使职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同时由于专业外贸公司是没有生产设备,不掌握生产技术的企业,因此企业的发展唯一可以依靠的是企业中的人,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改革的落脚点应是加大企业人员的凝聚力和充分调动企业人的积极性。由此提出了改制工作用五年的时间完成三步走:

  第一步:轻工公司不动,把公司的主题即出口业务部分裂为五个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主体裂变”。

  第二步:在五个有限责任公司正常运作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后,把轻工公司规范改制为一个多元投资主题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步:争取股票上市。

  改制采取三步走的策略是为了解决三大难题:

  第一:避免职工拿出太多的钱来占有一定的股份。

  第二:处理大量的不良资产。

  第三:解决国有股权谁来代表的问题。

  如果第一步保留轻工公司,那么不良资产可暂放在轻工公司名下,同时以适当的方式调整国家股的大小以构建最佳股权结构,轻工公司也可以国有法人股的身份管理这部分国有股权。因此,在第一步的改制过程中,参考了其他单位的改制成功经验,提出了四个主要的着眼点:

  ●方案要让职工把个人积蓄的绝大部分拿出来买公司的股份。比如,一个职工共有5万元的积蓄,这就是他的身家性命所在。如果能让他拿出4万元持公司的股份,那么他对告诉的效益会很关注,会把自己与企业捆在一起。这与一个家财5000港元的香港老板一样,如果拿出4000万在内地办一个企业,他会整月不回香港而拼命管好这个企业的道理是一样的。
  ●绝大部分人能拿的出,不至于举债。
  ●职工把个人的积蓄的绝大部分拿出持股,尽管这个钱数不可能很大,但一定要占一个足以动心的比例。
  ●改制后国有资产一定要能够增值。

  考虑以上情况轻工公司提出总股本为1280万元,轻工公司出资640万元,按实有可运营资本1000万元是很恰当的。出资联合会募集320万元,自然人合计出资320万元。

  3.3.2 企业的绩效分析

  在实施职工持股制度的阶段,企业职工真正参与到经营管理当中,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在出口创汇,实现利润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1996年完成第一步改制后,1997年在完全新体制下的运营,比较1996年与1997年的业绩,总结改制的效果:

  实行了职工持股制度后企业的利润明显上升,职工收入比1996年提高了2.7倍。同时,从88年到改革前的96年平均每年产生的不良资产是500万元。但在改制以来两年当中基本上没有产生不良资产。这说明职工持股制度有利于企业效益的提高。

  3.4 我国外贸企业实行职工持股制度为企业所带来的积极作用

  从上例可以看出职工持股制度在我国是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它对深化外贸企业改革,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3.4.1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首先,劳动者由名义上的主人,成为企业的所有者之一,企业的盛衰直接关系到所有者的资产的增减,职工对企业管理的参与由被动变为了主动。其次,职工通过股份可以分享企业的经营成果,职工除得到工资奖金,还可以得到股份的红利收入。在全总1994年所调查的85家企业中,有55家分过红利,职工人均每年获红利收入715.8元;56%的企业职工积极性提高。通过内部职工持股使职工与企业形成稳定的利益共同体,逐步建立有效的公司激励机制。鉴于职工持股中经理层、业务骨干和一般职工持股数额的差距,我国的内部职工持股事实上是把员工持股和经理层股权激励合二为一的一种办法。通过职工持股比例差别设置,对稳定企业业务骨干队伍、增强职工对企业长远利益的关切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3.4.2 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新途径

  由于旧体制留下来的企业冗员的问题,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已不能适应企业市场化的社会保障任务。职工持股制度的实践是职工股成为一种主要按劳动技能享有不同数量的股份,通过职工努力工作,保证企业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来增加每股含金量,到职工退休时形成生活来源的动态式的社会保障方式。

  有利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改革。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条件是实现产权关系的明晰化,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企业职工持股制度的引进,不但有利于明晰职工利益的界定,也有利于形成多元化的产权主体,从而为实现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奠定基础。

  3.4.3 有利于实现企业家自身价值

  在经济学中有个著名的“斯密问题”,亚当 .斯密在1759年出版的《道德情操论》中主张经济利他主义,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又提出了利己主义,斯密的体系前后游乐矛盾和问题,这就是著名的“斯密问题”,实质上就是市场经济的个人经济利益问题和利他道德之间的矛盾与调适问题。在我国体制转轨时期,也出现了这一问题,就是“59岁现象”即相当一部分企业家在面临退休时,经不起经济利益的诱惑,走向经济犯罪的深渊。实施职工持股制度后,经营者可以根据他的业绩取得相应的股份,这是公平的,一方面使其可以从心理上感觉劳有所得,另一方面更激励其继续努力工作。

  3.4.4 明晰企业产权,调整国有企业单一的股权结构

  有利于明晰企业产权,调整国有企业单一的股权结构。在发行内部职工股的过程中,对原有企业资产权益进行重新确认,分别明确了企业资产中的国家股东权益和属于职工的资产权益。通过内部职工持股即可实现企业股权多元化。

  3.4.5有利于募集资金、得到职工支持

  在企业向外部募集资金受限的情况下,职工持股是实现企业改制并筹集部分发展资金的一条重要途径。同时强化职工股东意识,换取职工对改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内部职工股发行和设置时的优惠条件,给予职工一定利益,比较容易取得职工对企业改制工作的支持,有利于企业改制的顺利实施。

  3.5 企业实施职工持股中的障碍

  职工持股制度在一些企业中已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这说明职工持股制度是适应企业改制的,在调动职工积极性上起到了真正的激励作用,同时这又是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的。但事物都有其两重性,我们在实施企业职工持股中,也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

  3.5.1目前职工持股制度的政策依据不一

  有按国家体改委改制的,有按地方出台的政策改制的,还有按《关于发展城市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指导意见》进行改制的,由于政策的不同,使得在职工持股比例、出资方式、职工持股会等方面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不利于职工持股制度的健康发展。

  3.5.2 信贷、税收等经济杠杆并未起到推动作用

  从国外的做法来看,在实行职工持股制度时综合运用了信贷、税收等经济杠杆来推动这一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从我国来看,企业的资产重组、信贷、资产评估、持股会如何管理,税收如何鼓励职工对分红资金实行再投入等方面还没有统筹地考虑,因此不利于持股制度的发展。

  3.5.3 职工持股比例小,激励作用不强,持股职工不能真正参与经营管理

  从上市公司的情况看,到1997年底全部上市公司中含内部职工持股的企业有394家,其中职工股比例低于25%的178家,占公司总数的43.6%,职工股比例10%以下的有274家,占69.5%。这样一方面由于职工真正从股权收益中所得甚少,且有些公司多年对职工股没有配股,因此激励作用不大。另一方面,因持股比例偏低,持股职工影响不了公司的经营决策,很多公司未建立必要的管理机构,股份大多数分散在职工手中,持股职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预期很大程度上得不到实现。

  3.5.4 实行职工持股的管理方式多样化,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主要问题是管理机构的多样化,管理职能的随意性。有些企业委托企业财务部门或证券部门管理,有些企业统一由地方股权托管中心管理。大部份企业虽然建立了职工持股会或类似的组织,但由于法规上未予以明确的规定,致使职工持股会运作不尽如人意。其次,职工股的管理人员只是从事简单的日常程序化的管理工作,对职工股权所代表的股东权益及其实现的途径和方式知之不多,他们把职工股权与以前的职代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权利混同,从而造成对持股会的扭曲运营。

  3.5.5职工内部股社会化现象未妥善解决

  企业设立职工持股制度是为了通过股权提高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但由于政策的不配套和利益的推动,《公司法》生效前,定向募集公司的内部职工股份相当一部分流于社会,形成了局部地区的黑市交易如四川省红庙子地区,虽然国家三令五申,但至今没有得到妥善的解决,形成了历史遗留问题。

  以现金出资的方式,限制了职工投资内部股的积极性,也加大了风险。在职工股的出资方式上,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的法规和政策基本上都规定职工投资本企业股票以现金出资为主,如外贸部规定必须以现金一次性出资,这势必会影响职工的投资热情,同时由于职工股的非流动性,相当部分企业的持股职工基本不享有管理权,定向募集公司中很多企业几年未对职工股分红,这也无形中加大了职工的投资风险。

  3.5.6 退股问题未能解决

  在实施职工持股制度的过程中,当职工离开本企业或退休时,如何处理职工手中的股份,是否由其本人转让,如其部分股份是通过银行贷款或用企业公益金购买的应如何处理?这是急待解决的问题。

  4.实践出真知---职工持股制度存在问题的解决

  4.1 存在问题的解决

  4.1.1 尽快建立和完善职工持股的法律法规

  我国现行《公司法》规定的各种类型的公司组织都没有内部职工股的有关规定,这不能不说是个遗憾。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律中,都有雇员持股的规定。目前,公司制的企业组织形式已占到全部注册登记企业的1/3以上。《公司法》不允许设置内部职工股,大大影响了职工持股制度的形成。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在对《公司法》进行再次修订时,增加职工股的设置。各地采取的组建职工持股会以社团法人形式向本公司投资的做法,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实践证明是一种好的形式。关于职工持股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目前,国家尚未有一个明确的意见。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总结试点省市的做法,制定一个组建职工持股会的指导意见,明确其法律地位,促进其健康发展。

  其次,国家在财政税收、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如:税收优惠,允许商业银行经公司担保或持股会用股权担保向职工持股会贷款等。

  4.1.2 职工持股的资金来源应以职工的现金出资为主

  职工向企业投资参股应是个人的现金出资,这是建立职工与企业产权纽带关系的重要措施,也是构造企业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的基础。没有职工的现金出资,或者职工只是象征性地出一点钱,就可以获得大额的股权,实际上很难形成新型的企业产权关系,也难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企业经营机制。同时,职工入股资金以个人现金出资为主,也可以使企业通过改革实际筹集到发展资金,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促进企业发展。 动员职工向企业投资必须贯彻自愿的原则,企业领导人不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职工出资,更不能以工作岗位的变动作为是否入股的条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也是社会的投资主体,应当也必须保护职工对投资自主决策的权利。

  4.1.3 避免盲目应用

  职工持股是西方企业经过多年实践而证明的对于促进企业发展行之有效的做法。但市场法则告诉我们,推行职工持股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改善股权结构,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最终使职工通过股权改造获得更大的利益;同时要考虑是否具备相关条件,如职工心理准备情况,有关保护小股持有者利益的条款等等。如果不考虑以上原则,职工持股计划最终将会失败。西方企业有关职工持股的做法值得我们去学习,但千万不要不顾条件,浮躁,搞运动。尤其是国有企业,在股权结构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光靠职工持有的那点股份无法真正达到优化股权结构的目的。因此,在职工持股问题上,国企不要匆匆上马,搞形式主义,这样“转换机制”无助于企业脱困;民营企业主也应调整心态,要么别搞,避免股权多元化带来的决策效率问题;要么彻底搞,从出发点到行动都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真正让职工持股。

  4.1.4职工持股需要融资支持

  我国企业职工的收入水平目前还比较低,除去生活开支后,很难拿出大额的现金投资股权。通过向金融机构贷款买股是一种可以选择的办法。职工贷款买股后可以拿出以后的一部分工资收入和股权分红还贷。这是调动职工入股积极性的一个有力措施。对职工持股给予金融方面的支持是世界上许多市场经济体制国家的做法,美国实行的职工持股计划就是由银行贷款支持的。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做法,由金融机构开办这项业务,同时,国家应允许组建信托类的职工持股基金会,对职工持股的贷款予以担保,为推进职工持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1.5 国家对职工持股应给予一定的税收政策鼓励

  职工持股作为企业改革的重要措施,在实施中应得到国家税收政策的支持。如对国有企业历年工资基金结余和公益金结余转为职工出资时应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企业工资基金结余作为企业对职工应付未付的工资,是企业对职工的负债;转为职工持有的公司股权后,这部分股权的预期收益是不确定的,可能分红,也可能亏损,和职工拿到工资收入不同,所以不应征税。对于实行职工持股且达到公司股本一定比例的企业,在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应降低征税率,以示鼓励。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对职工持股企业的税收、向职工持股贷款利息收入的征税等方面有一定的减免税支持,以促进职工持股的推广和实行。

  4.1.6实行职工持股可以和企业的职工养老制度结合起来

  职工持有的企业股份在职工退休时,可以转让出去,取得现金,或继续持有股份取得股权分红,以补充养老金。目前实行的企业职工退休统筹办法,职工的退休金比较低,而且退休金的增加往往赶不上物价的上涨幅度。按照各地政府颁布的“关于组建职工持股会”的试行办法,职工退休时,可以将入会的股权交由职工持股会按当时的公司每股净资产购回,拿到一笔现金,用于养老金的补充。国外公司实行的职工持股一般都与职工养老制度相结合,有些国家的职工持股计划就是由养老基金会支持和协办的。 所以,实行职工持股制度决不是一项仅仅为企业吸引资金采取的权宜之计,而是构造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一项长远的根本措施。

  4.2.未来设想---我国外贸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基本模式构想

  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企业管理制度创新的一种形式,它已经给企业带来了生机。但是,如何将这一制度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创造出适应我国企业管理的一种有效的制度,仍然是我们的目标。根据以上的分析,结合国内外企业职工持股制度实践的成功经验,先对我国职工持股制度的模式提出一些基本设想。

  4.2.1模式构想

  假定某企业引进职工持股制度时,资产经评估为1亿股(每股净资产为1元),其中30%股权(即3000万元)为内部职工股,职工持股会为企业法人。其中通过信贷或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10%-15%的税前利润出资;公司运用公益金、工资、奖励基金出资;公司职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一次性出资各1/3的原则。取得3000万元的内部职工股。

  其中注意:

  1)有关政策支持。国家鼓励银行向引进职工持股会制度且内部职工持股占30%以上的改制企业贷款,并对贷款利息收益实行所得税减免,对公司出让股权、职工持股所获红利收益同样实行减免税收。

  2)以非现金方式支付为原则。由于在实践中现金出资的方式受到职工收入的限制,投资风险的较大性也制约了职工的积极性,因此,用非现金的方式是今后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的首选。具体是:其一,借鉴美国的银行信贷,公司担保成立持股基金的做法。可以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由公司或个人财产担保,向银行借款购买公司职工股,以后用股份红利归还本息。其二,以公益金、工资、奖励基金结余给职工购买股份。在改制中划出一块资产,经评估后,直接分配给职工。有持股会鼓励,职工享有收益权和企业管理权,若离开企业则失去对这部分股份的所有权利。其三,运用股票期权。

  3)职工持股会的功能。职工持股会是公司股东之一,享有股东应有的一切权利,在持股会内,每位持股人员都设有一个帐户,按照职工的劳动技能、岗位、工龄、文凭、工资和贡献情况分别把股份分配到每一位职工的名下,职工依其持有的股份通过持股会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职工持股会按每位职工所持股份数量投票选举代表,进入公司管理层,代表职工股行使管理权,同时持股会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机构。

  4)职工股的退出机制。职工持股会有义务收回职工股;公司有义务为持股会收取职工股权提供信贷担保或资金支持;在持股会内根据职工偿还本息的时间进度,分别将职工应得的股份划入其帐户内,职工股份可以转让给持股会。

  4.2.2 模式具备的优点

  4.2.2.1适用性广

  不仅适用中小企业的改制,也适用大中型企业的改制。因为引进了信贷,解决了职工持股资金不足的问题。此外,职工资金的投入或银行信贷增加了企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缓解我国企业资金短缺的矛盾。

  4.2.2.2 较大比例的职工持股

  较大比例的职工持股,既克服了股份合作制那种100%持股或大比例持股不利于规模企业发展的局限,有利于形成多员化的投资主体的格局,又使职工在参与经营管理中,能看得见因生产率提高而获得的收益,因此职工有动力参与生产和监督,高级管理人员尽职尽责。

  4.2.2.3 职工持股会的法人化

  职工持股会的法人化,有利于职工持股会行使股东权利,也有利于减少企业内部人控制现象。持股会代表进入董事会以及持股职工的随时监督减少了信息的不准确性。

  4.2.2.4 三种取得股权的方式,三方收益

  一方面职工因参加职工会可享受用公益金购买股权的优惠,提高了购买积极性;职工通过信贷或个人出资购买股权,使其对资产的应用情况更加关心;完全股权获得及其可转让时间的长短取决于职工的努力程度,职工有动力和目标,也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转让股权可享受国家的税收减免,职工积极性提高了,生产效益也随之提高,包括国家股东在内的其他股东也跟着受益,企业有积极性。第三是银行因贷款给职工持股会其利息收入可获税收优惠,也有积极性。

  4.2.2.5有利于职工长期投资

  该模式是立足于职工未来努力程度的基础上,限制职工股的转让,减少职工在市场上赚取股价差的投机心理,能实现长期投资的原则,而且职工可以减少或不用现金出资(通过信贷)就能参与企业改制,因此阻力不大了。

  5.总结

  为了深入进行股份制的改革,真正做到产权制度的明晰化,我国引入了职工持股制度。它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职工持股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已明显地证明了它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变革中具有一定积极作用,十分适合我国股份制改革需要。但是由于我国在这一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中经验不足以及目前所处的经济环境,使我国在法律、政策制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主要就这些问题,借鉴国外经验进行剖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未来的设想模式。

  在企业改制实施职工持股过程中,需要不断地完善制度、不断地做好各种辅助配套措施,避免新问题的产生。同时对已存在的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在实践中寻找新的解决方法。